sina.com.cn |
| |||||||
|
|
|
本报讯 (记者张海燕)就佛山市7岁男童张尧的遗体受损事件,记者昨日下午采访了佛山市卫生局黄局长。黄局长表示,如果死者遗体受损事件发生在医院,医院要负一定的责任。 局长:责任问题仍未定 黄局长说,张尧遗体受损一事,目前经公安部门侦查,确定为老鼠所咬。至于遗体受损发生在什么地点,是在医院太平间,还是在殡仪馆,目前还在调查。他认为发生这样的事是不幸的,如果这样的事(遗体被老鼠所咬)发生在医院,医院要负一定的责任,要加强遗体保护方面的工作。在佛山市,以前还没有发生过此类事件。 黄局长说,据法医鉴定,死者遗体左眼角膜只损失了40%,且角膜受损部位其边缘不整齐。一只眼角膜的40%是不能用于器官移植的。他还说,佛山市市直医院中,只有第一、第二人民医院具备移植眼角膜手术的条件,经调查,这两家医院这几日没有从同济医院取得眼角膜。同济医院不能做移植眼角膜的手术。 家属:警方已受理复议 前天下午,死者母亲彭晓红接到警方的《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不服此决定,于昨日上午到佛山市公安局城区分局申请复议,城区分局受理了复议,并表示经局领导研究后给予答复。 昨日上午,彭晓红还到佛山市城区人大常委会、佛山市城区检察院进行申诉。昨日下午,城区检察院给予彭晓红答复说,需要等到城区公安分局复议结果后,如果彭对复议结果不服,才可到检察院申诉。同样在昨日下午,城区人大常委会也给予彭晓红答复了,他们说,还是要等城区公安分局的复议结果出来后,家属如果不满意的话,可以到上一级机关即省公安厅请求法医对死者遗体再作鉴定。 读者:问题宜疏不宜堵 本报连日来对7岁男童遗体受损事件的报道,在广大读者中引起强烈反响,本报记者和报社一些部门接到无数个读者打来的电话和发来的传真,纷纷要求本报对这一事件作深入的追踪报道,给死者家属、给广大读者一个完整的答复。 五华县一位姓谢的退休老干部给记者打来电话说,他一直关注着本报关于此事件的报道,他认为此事件尚存在一些疑点,需要有关部门作深入细致调查,目前不宜匆匆下结论,事件也应引起有关领导重视,问题出现了,宜疏不宜堵。梅州市一位女士给记者打电话说,死者遗体受损,无论是发生在医院,还是发生在殡仪馆,无论是人为还是鼠害,即使不存在刑事责任,也存在民事责任。有关方面如果回避、推卸,甚至歪曲事实,也应该追究责任。 佛山市民对这一事件反应也十分强烈,许多市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佛山有关部门应该关注该事件,如果事情处理不好,大家很难再相信医院或者是殡仪馆能保护好遗体。(南方日报)
|
新闻中心主编信箱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C) 2000 SINA.com,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本网站由北京信息港提供网络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