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
| |||||||
|
|
|
去年2月5日,葫芦岛人吕印庭到连山区法院起诉,称葫芦岛市龙兴种苗有限公司欠其107.5万元,连山区法院以“调”字号立案,意即连山区法院对此案只能调解。一位业内人士解释,按照法律规定,诉讼标的额超过30万元的案件区级法院没有管辖权。 官司是由于借款而引发的。1998年初,葫芦岛市龙兴种苗有限公司因资金周转不善,急需一大笔款项,他们与吕印庭商定的民间借贷利息为50%,分两次向吕印庭借款:1998年10月19日,借款50万元,约定1999年5月15日还款;1998年12月5日,借款16.5万元,还款期限为1999年6月。案件调解不成,在移送中法时,吕印庭却还执意想让连山区法院继续处理此案,他决定造假案。为了达到执行第一人(龙兴公司)债权目的,从南方查封回来之后,吕印庭听信他人之词,与他人共同编造了7份告自己的诉状,将吕印庭诉龙兴种苗有限公司借贷纠纷一案的107.5万元的标的支解为7个30万元以下不等的案件。这样做的目的,是让法院判决自己立即“偿清”欠“原告”们的钱,自己没有钱还,法院自然会执行欠吕印庭钱的“龙兴公司”,从法律上讲叫执行被执行人的债权,同时,因为自己所造的假案的标的额都在30万元以下,这样每个案件都可以在连山区法院处理。 然而事情并非如吕印庭计划中的顺利,因为诉讼“龙兴公司”一案已由中级法院审理,原定的执行债权计划无法实施。 稍后,吕印庭诉“龙兴公司”一案调解结案,“龙兴公司”只偿还吕印庭本息80余万元。但根据吕印庭所造假案的7个调解书,吕印庭理应偿还7名“原告”的债务120多万元。吕印庭怕弄假成真,假“原告”纷纷真的要钱,便只好自己到法院去申诉,要求撤销假案。秋伊赵艳新
|
新闻中心主编信箱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C) 2000 SINA.com,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本网站由北京信息港提供网络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