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龄童被虐待致死 狠毒“后母”进了监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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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1月23日10:05 新快报
新快报讯(记者赖颢宁 通讯员张慧鹏 吴行政 实习生卢艺仪) 日前,顺德市人民法院对倍受群众关注的“陈雪贞李华通虐待儿童致死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陈雪贞有期徒刑15年,以虐待罪判处被告人李华通有期徒刑7年。两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
被告人李华通是被害人李梓彬的亲生父亲,1994年与罗某结婚,三年后被害人李梓彬出生,后李犯与有夫之妇陈雪贞勾搭成奸,1999年9月李与罗离婚,小梓彬由李抚养。离婚后李陈两人即公然租房同居,但却视孩子为“眼中钉”,多次对年仅三岁的小梓彬施以暴力殴打。
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6月7日,李华通因上班将被害人李梓彬单独关在屋内,中午陈雪贞回到家,以被害人偷吃为由,用扫把殴打他,直至竹棍裂开,致使被害人遍体鳞伤。当晚,李华通回到家,继续殴打被害人;6月9日傍晚,陈雪贞要小梓彬洗澡,小梓彬表示要等父亲回来再洗,李华通下班后见儿子不肯洗澡,遂用一儿童雨伞殴打小梓彬。因长期受到陈雪贞和李华通的虐待,6月10日小梓彬昏倒在房间,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顺德市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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