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
| |||||||
|
|
|
中新湖北网11月25日消息:记者日前从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大获悉,备受市民关注的葛洲坝法庭2名法警擅自 使用警具,侵犯人大代表人身权利事件已得到处理,法警周某、姜某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被调离执行岗位。 今年8月,葛洲坝法庭受理某企业与葛洲坝街道办事处债务纠纷执行案。8月28日上午,时任法庭执行科副科 长的周某带领法警姜某等3人,对正在街上接人办事的葛洲坝街道办事处的1辆长安牌面包车实行扣押,与在场的街道办事处 书记、宜昌市西陵区人大代表万武发生争执、拉扯。周某等将万武随车带到法庭执行科办公室,法警姜某以不配合执行为由, 用手铐将万的双手反铐在背后,并强迫其蹲在地上。之后,周某等人到办公室对万进行询问并制作笔录时,仍让万继续戴着手 铐。葛洲坝街道办事处主任闻讯赶到法庭,声明万是区人大代表,不能随意拘禁,周某等仍不放人,要万写一份思想认识。当 天下午,在有关方面的干预下,万才被准许离开法庭。后经检查,万武在此期间头部、手腕等多处受轻伤。 此事引起了宜昌市人大、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等方面的高度重视,西陵区人大和市中院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 了认真调查。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2名法警在执行工作中,不事先出示裁定书,违规扣押运行车辆,擅自对人大代表使 用警具,其行为侵犯了人大代表的人身权利,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必须依照《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严肃处理。(小明 冯汉斌)
|
新闻中心主编信箱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C) 2000 SINA.com,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本网站由北京信息港提供网络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