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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江苏网十一月二十八日消息:南通市原副市长潘宝才及其妻??原市交巡警支队副政委申淑兰,今天上午9时12分被押上法庭接受审判。 南通人民检察院指控,潘宝才在担任中共如皋县委书记、南通县委书记、南通市副市长兼狼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与申淑兰共同收受他人钱物合计人民币269940元,潘宝才单独索取和收受他人钱物合计人民币569294元、12100美元、港币3000元、20000日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计人民币768568元、7447美元、9000港币、20000日元。 据《江海晚报》报道:检察机关对潘宝才、申淑兰的起诉书长达37页,公诉人用了整整一个小时才将起诉书宣读完毕。 起诉书称,数年间,有100余人向潘宝才及其妻行贿71起,这些送钱送物者,尤以潘曾分管过的交通、城建、国土、房管等部门为多。检方指控的71起受贿事实中,有两起在10万元以上。 起诉书念完后,潘宝才表示检方的指控事实“有出入”。 潘宝才今年53岁,其妻申淑兰今年51岁,均为海安人,大专文化。潘宝才于去年12月30日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今年1月12日被执行逮捕;申淑兰今年4月30日被刑事拘留,5月18日被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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