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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终审被处以死刑,我想通过捐献骨髓,为社会做一点好事……。”日前,身在江油市看守所、一审被判处死刑的王均,在看到本报曾报道的《捐我骨髓来救他》一文后,萌生了为川师大患白血病学生张冬捐献自己骨髓的念头。 昨日获悉此情况后记者亲赴江油市。在江油市看守所,因司法程序问题,记者不能亲自面见王均,据主管王均的警官张楚平介绍,在看守所中,王均确实写过信给家里,表示愿意捐献自己的骨髓。而王均的母亲黄安碧说“王均正是书读得少,才走上这条不归路啊?”在得知王均有捐骨髓的意愿之后,母亲表示非常支持和理解,她对王均的代理律师说“人都要死了,就让他临死前做一点好事,以减轻他灵魂的罪过吧。” 对于王均想捐骨髓一事,江油市公安局一唐警官称比较麻烦,司法程序上挺复杂。因为王均毕竟是被判了死刑的,捐骨髓涉及到身体检查等多个方面,看管也非常复杂,中间还需要司法等各个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华西医大附一院血液科一护士小姐称,有人捐骨髓救张冬,这是件好事,并告诉记者,张冬目前病情已得到控制,上周四已出院,隔几天还要回来继续接受治疗。 四川天天律师事务所沈勇律师认为:从法律角度讲,在死刑没执行之前,在上诉期间,王均可以捐献自己的骨髓等任何一个器官,法律上不禁止。即使是终审判决,只要是对社会有益的一种行为,也应该允许。同时沈勇律师声称:目前国家还没有对此类似的情况作出相应的立法规定。记者彭江 实习记者王顺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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