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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实习记者章茜) 昨日,一位姓邓的先生打进本报热线6761222,称玉带桥某家摄影店将其妹妹邓小姐的结婚照的底片弄丢了,而店方王经理给出的解决办法,令邓小姐及家人不能接受。 今年9月21日,邓小姐带着自己非常满意的结婚照底片来到位于玉带桥的某摄影店。可是,当邓小姐如约来到摄影店取照片时,突被告知结婚照底片丢了。邓小姐气愤地要求店方作出解释及拿出解决方法。 该店的王经理提出三个解决方案:一、赔给邓小姐一个新胶卷;二、免费为邓小姐或其亲友拍照后,可放大一张;三、将邓小姐原有的结婚照,通过扫描翻拍后扩大。但对于王经理提出的解决方案。邓小姐认为结婚照不能再拍第二次或用其它什么替代。邓小姐提出如果找到底片,将不再追究;否则摄影店应赔偿1000―2000元人民币。 315投诉台、青羊区消协及成都市工商局的工作人员答复均是现在还没有遇到过类似情况。邓先生表示如果协商未果,将以法律手段来解决此事。 摄影店的王经理表示,对于这件事店方态度一直很诚恳。关于邓先生要以法律手段解决此事,王经理称无可奉告。 编后:结婚本是人生一大喜事,而若干年后翻开结婚纪念照重温往日的情景,睹物思情,自然有种甜蜜的感受,其实非但是结婚纪念照这样难得修来的“百年好合”十分珍贵,就是一般的生活照、工作照无一不具有收藏价值,这也就难怪当事者动怒了。但动怒是一种情绪化的表达,要想解决问题还需理智地思考。曾经在购得的冲洗底片的纸袋上看到一种类似王经理提出的意外情况解决办法。但这种处理往往引来尴尬──当事方不愿接受,因此就不会很好地处理此类事件,看来该是“3・15”给个定量说法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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