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法官审理债务诉讼竟发离婚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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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1月30日13:57 云南日报
近日,本报读者热线接到一读者的反映,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海口法庭在审理一件债权起诉案时,向原告潘某开出的传票上竟写成是“离婚”一案。
据了解,今年5月12日,潘某因冯某借钱到期不还,而将其起诉至海口法庭。5月30日,法庭开出传票并送到潘某手中,通知当事人6月6日到庭审理。令人费解的是,当潘某在家仔细看传票时才发现,传票上竟有“离婚一案”字样。潘某说:“我们一家人生活得和和睦睦,怎么会冒出一张离婚传票。况且,我和被告均为女性,怎么离婚?”随后,潘某向法庭审判员反映“传票搞错了”,杨某还说:“不怕,反正不影响案件审理。”
昨日,记者在海口法庭采访时,审判员杨某证实传票是搞错了,原因是填写传票当天人太多,工作上出现了疏漏,还说是“笔误”。所幸的是,杨某认识到,传票代表着法院的权威性,工作程序的严肃性。他表示要以此作为教训,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类似的差错,以免对法庭形象造成不良影响。法庭领导同时表示,欢迎舆论监督,我们一定知错就改。(何华新李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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