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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主任记者邱宏) 本溪妇女刘淑春怎么也不会想到,她丈夫吴某参加婚礼时,只喝了一杯啤酒,便一命呜呼。刘淑春已经向法院起诉,向啤酒厂等索赔。这是记者11月29日了解到的。 据刘淑春称:1999年5月21日,刘淑春丈夫吴某参加李某女儿的婚礼。宴席上,吴某刚刚喝了一杯啤酒,就觉得啤酒的味道不对。据称,吴某喝的啤酒,是本溪市某啤酒厂生产的当地名牌啤酒。回家后,吴某呕吐不已。吴某到当地的张其寨卫生院就医,但未查出病因。之后,吴某先后被送到本钢医院、医大一院救治,最后吴某被确诊为“肾功能衰竭”,经抢救无效,于1999年5月30日死亡。 后经辽宁省分析测试研究中心检测,该啤酒中含有大量的剧毒“二甘醇”成分。后经中国医科大学鉴定,认为吴某的死因,与生前饮用含有剧毒成分的啤酒有关。有关专家认为,该啤酒中含有浓度如此高的“二甘醇”,是十分罕见的。 1999年7月,刘淑春向法院起诉,向某啤酒厂、啤酒经销部门、置办婚礼人李某共索赔32万元。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移送到了溪湖区人民法院。其间,法医曾对吴某尸体进行了尸检;刘淑春曾经撤诉。今年10月17日,刘淑春再次起诉,向三被告索赔15万元。 据悉,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将于近日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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