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情”老汉遭遇贪心保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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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01日03:40 辽沈晚报
本报锦州消息(周宝田 特派锦州记者陈琦岩) 多情老汉在妻子重病卧床时,与另一女子产生恋情,女子以保姆身份住进老汉家。为表真情,老汉将房主更为“保姆”名,又打了4.5万元的借条。孰料,“保姆”手持借条,将老汉告上法庭。这一复杂案件,先后数次开庭,甚至首次在民事案件上使用了测谎仪。昨日,记者从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获悉,“保姆”要求还款的请求被驳回。
据办案人员介绍,1999年7月9日,某厂下岗职工刘某一纸诉状将辽宁锦州市某建筑公司的退休职工曹某告上法庭,刘以两张借条为证,要求曹老汉还钱4.5万元。7月29日开庭时,64岁的曹老汉陈述了一段离奇的情感故事:他的老伴患脑出血,4年卧床不起,经朋友介绍,他与54岁的下岗职工刘某相识,曹某考虑到刘既能照顾自己,又可伺候老伴,便让其以保姆身份住到家中,并许诺,老伴“去”后,就明媒正娶。1999年曹家动迁搬新楼,在刘的多次劝说下,曹将房主更成了刘的名字,刘又担心曹的儿子以后不认账,曹老汉给她打了4.5万元的借条,曹老汉没想到刘某会以借条为证,让自己还钱,法院通过多次调查,经过4次开庭审理认为,该借条仅具有形式上的真实性,而不具有内容上的真实性,最终驳回了刘某的要求还钱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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