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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了一件衣服,一位30来岁的外地妇女昨天下午被市区黄龙住宅区的保安人员用手铐铐在铁栅栏上,将近两个小时。 本报记者接到热心读者的电话后,迅速赶到了黄龙住宅区六区。只见一位衣着破烂、头发蓬乱的妇女一只手被铐在保安值班室边上的铁栅栏上,欲哭无泪。边上围了几名保安人员和不少看热闹的路人。该妇女自称是安徽人,到温州不到三天,没有暂住证。 问及铐人缘由,一名保安人员称,下午该住宅区一居民随手将衣服脱下搁在门口,便上楼取东西,不料这个捡破烂的妇女马上就把衣服拿走了,衣内有发票与少许现金。保安人员发现后,便把妇女抓住铐在门上。被铐的妇女则带着哭音辩解,这衣服已经很破,我只是随手捡来,不是偷。 有路人对保安人员说,把这妇女铐在门口是违法的,要么送派出所,要么送遣送站去。保安则笑着说,这种“三无人员”现在放了,待会儿又会出来拿衣服,铐她两个小时算了。 据了解,手铐属警械的一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十一条规定,“为制止严重违法犯罪活动的需要,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可以使用警械。”(本报记者 汤琰琰 实习生 黄多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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