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特大淫窝案续闻:老板是养“鸡”专业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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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06日00:04 河南报业网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获悉,经对“11-30”特大淫窝案涉案人员审查,竟发现“龙祥阁”、“众鑫”的业主罗同喜是公安机关的“常客”,仅今年就因提供色情服务被处理过三次。
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治安科科长昔新年(11-30案主要负责人之一)昨天告诉记者,2000年1月30日,二七分局曾对“龙祥阁”突击检查,当场抓获两名卖淫嫖娼人员,并对经营业主罗同喜作出治安拘留15天、罚款5000元的处罚。5月29日、6月21日,二七分局治安科接群众举报后又对“龙祥阁”进行突击清查,但罗同喜当时未找到。8月7日,郑州市公安局治安处民警暗访“龙祥阁”,又当场抓获两名卖淫嫖娼人员,罗同喜逃窜,二七分局对其经营场所依法进行查封。但事隔不久,罗同喜伙同陈先连在“龙祥阁”楼后面又重新打开一出口,重操旧业。直至11月30日公安部门对其查封时,二七分局8月7日的封条仍在。
据悉,罗同喜拒不承认其为“龙祥阁”、“众鑫”的真正业主,说他已于今年5月份将“龙祥阁”转让给他人。但不少卖淫的小姐和坐吧台的陈先连称,罗同喜就是真正的业主。(良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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