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长为好友私利炮制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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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06日12:13 温州侨乡报
某县法院院长为了替其好友赢得私利,一手炮制假案,将他人财产判归一个根本就不存在的公司。这令许多群众迷惑不解:法律就这么相信感情?
“案子一进门,双方都托人”,“要想官司赢,全靠关系灵”……这些顺口溜,时下在极少数人当中颇为热行。个别执法者也对此深信不疑,并付诸实践。这表明,社会上的人情学已渗透进执法机关,也污染了个别执法人员。法律本是公正无私、至高无上的。然而为什么总有人千方百计拉关系、托人情?这恐首究封建遗毒,少数人尚未从“人治”观念转向“法治”观念中来,总是认为谁的关系多、靠山硬,谁的官司就能赢。于是,一场法律官司往往演变为人情竞赛。另外,或因金钱、或因裙带等培植起来的“感情”也在一定程度上侵蚀着法律,有的执法者见“感情”使自己获益多多,便开始索要“感情”,吃拿卡要、贪赃枉法便无所不能;有的执法者还凭着“近水楼台”,替别人找门路、托人情,做“感情导游”,再从中渔利。而本文开头提到的那位法院院长,其行为就更显露骨了。
“感情风”侵袭法律,可谓是一股歪风、邪风,刹住此风,首先要提高执法人员的思想素质,确立依法办案的宗旨。其次是对那些贪赃枉法、搞权情交易、权钱交易的人,应发现一个,严惩一个,以儆效尤。同时应加强和完善执法监督制度,并为秉公执法者撑腰,以防止他们被“感情风”同化。(弓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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