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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未婚同居生下一女的宋某由于“丈夫”不肯给孩子抚养费,日前在妇联表示想到兰州寻“夫”。 据宋某说,宋某的“丈夫”当年同时与几个女子同居,并提出怪论说哪个女子先为他生下孩子他就和谁结婚。痴情女宋某便答应和他未婚同居,谁知,7年前她为他生下一女之后,其“丈夫”却以“生儿子的才是真命天子”为由不肯与她结婚。刚开始“丈夫”还每月付给500元抚养费,到后来,“丈夫”一年才给一次钱,现在甚至连一分钱都不给了。 市妇联有关人士表示,现在未婚生子的情况十分多,由于缺少法律的保护,妇联即使想帮她们也往往帮不上忙。 (记者 关春瑜)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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