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
| |||||||
|
|
|
本报讯 (记者张海燕、通讯员侯建华)一个小女孩跌落化粪池被溺毙,管理厕所的村委会因此要承担赔偿责任。近日,笔者从佛山市有关部门获悉这一消息。 去年10月17日,小女孩婷婷在佛山市石湾区澜石镇石头村委会管理的公厕边玩耍,失足跌入厕所的化粪池中,经抢救无效死亡。在协商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婷婷的父亲将石头村委会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15万元。该案经佛山石湾区法院一审,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 一审判决石头村委会赔偿死亡补偿费和丧葬费共27489.32元,赔偿精神损害费5000元。终审法院认为:石头村委会对婷婷的死亡是有过错的,村委会所管理的厕所化粪池留有一缺口,这是明显的危险隐患,村委会应该预料到此种隐患会造成人员伤亡,应该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或排除这种隐患,石头村委会没有尽到此种安全注意义务,以至发生小女孩掉进化粪池死亡的后果。虽然,石头村会认为已经采取了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将化粪池缺口用水泥板和木板盖好,并用一些石块盖住木板,但年仅6岁的婷婷能够搬开这些石头,掀开这些木板和水泥板以致掉进化粪池。此事石头村委会仍然应负责任,也应赔偿精神损害费。(南方日报)
|
新闻中心主编信箱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 1996 - 2000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本网站由北京信息港提供网络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