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拳打死“小偷” 法盲锒铛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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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24日09:49 南国早报
本报邕宁讯(记者杨青生) 昨日,广西邕宁县五塘镇友爱村一帮村民没有料到,打死一名“小偷”,竟要付出这样沉重的代价:3人均被判了10年有期徒刑,7人共被判赔偿死者家属55620元。
今年4月17日中午,邕宁县五塘镇友爱村村民陆作家收工回家,路过其大伯家时,遇见五塘镇民政村村民陆智定正在该处,便怀疑陆智定是小偷,即用扁担喝令其往村中走。途中见到陆集平,陆作家告诉陆集平其抓到的是“贼”。两人便将陆智定押至村中一碾米机房旁,随后陆集平一边大喊:“捉得贼了,大家来打贼啊!”一边用镰刀威逼陆智定跪在地上,并用绳索将陆智定双手绑起来。期间,村民陆春平、陆集平、陆式添、陆以深先后用手脚或拿木棍殴打陆智定,围观中有人提出“不准在这里打,要打出村外再打”。陆智定又被押往村外“宝塔岭”继续殴打。下午2时许,陆智定在该处死亡。
12月22日,邕宁县法院经审理后,对此案作出判决,被告人陆集平、陆春平、陆式添均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10年3个月、10年;被告人陆集平、陆春平、陆式添、陆作家、陆以深、陆作茂、陆式章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陆兆林(死者之父)的损失556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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