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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高峰又到 消费者别忘看清价签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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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25日03:02 北京晨报
晨报讯 (记者吴彬) 元旦、春节在即,购物消费高峰就要来临,昨天,在市物价局的宣传咨询活动中,有关人士提醒消费者,过节购物本是件乐事,可也别忘了仔细瞧瞧价签,以免上当窝火。
昨天,北京市物价局副局长张万恒亲自解答了消费者对明码标价的种种疑问。张副局长表示,今年10月31日,国家计委发布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修订的《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其中包括:对于降价商品,必须标明原价和现价、降价原因,而且还得使用降价标价签;价签除应当标明品名、产地、计量单位、零售价外,还应标明规格、等级、质地;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就算是自选商品,也应当用打码机在包装上胶贴价签。对于现在市场上经常出现的利用标价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物价部门指出,消费者最该留神的是:对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等进行虚假宣传;隐瞒用料、工艺;采用无依据的“市场最低价”、“清仓甩卖价”等误导性用语进行价格宣传;故意用模糊的语言、文字、计价单位或两套标价签招徕顾客。此外,还有价签不对位、不在醒目位置标价格或收费标准等诱骗消费者的行为。从2001年1月1日起,新的明码标价制度就要开始实行,消费者购物消费时可以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利。市物价局的监督电话是62352485?白天?、62352464?夜间?。本月27、28两日,一场全市物价大检查就要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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