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纠纷三枪打死邻居 民警卢某被判四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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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26日13:32 南方网
本报讯 (记者邹高翔 通讯员杨帆 实习生刘黎平)记者昨日从广东省紫金县法院了解到:紫金县公安局民警卢建辉因邻里纠纷被他人持刀追赶时,朝对方连击3枪而致人身亡,酿成防卫过当的惨剧。12月25日,本案经紫金县法院一审审理后,河源市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驳回卢的上诉,维持原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卢建辉有期徒刑4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经济损失6.7万元的判决。
据紫金县公安局介绍,被告人卢建辉系紫金县人,被捕前是该县公安局民警。今年5月12日下午7时许,卢建辉的父亲与邻居卢×康争吵,卢×康持菜刀追赶卢建辉父亲。卢建辉上前喝止,卢×康转而追赶卢建辉。在追至肖某屋前时,卢建辉拔出随身携带的六四式手枪朝天鸣警,卢×康仍持刀逼进,卢建辉朝卢×康身上连击3枪,致其当场倒地死亡。随后,卢建辉拨打“110”报警,并自动到公安机关接受审查。
对此案件,紫金县法院于今年10月9日作出一审判决:卢建辉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但属防卫过当,且能投案自首,依法应当减轻处罚。同时,被害者家属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要求赔偿的合理部分,法院予以支持。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卢建辉有期徒刑4年,并赔偿被害人家属人民币6·7万元。卢不服上诉,河源市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判赔偿损失恰当,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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