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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海口十二月二十八日电(记者顾时宏)记者今天从海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获悉,经国家公安部批准,海南 已获得二十一个国家持普通护照公民组团来琼旅游十五天内免签证的优惠政策。 海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处长龙章安介绍,这项政策目前仅限于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韩国、菲律 宾、印度尼西亚、德国、英国、法国、奥地利、意大利、俄罗斯、瑞士、瑞典、西班牙、荷兰、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 西兰等二十一个国家持普通护照的公民,经由国家旅游局批准在海南省内注册的国际旅行社组团来海南旅游,停留时间为入境 之日起不超过第十五天出境的游客。外国记者不属于免签证范围。 因中国籍的香港、澳门居民来内地旅游可凭《港澳同胞回乡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无需申请签证 ,故此免签证政策不适用于港澳居民。 这二十一个国家普通公民随旅游团到海南入出境时,旅游团成员可免填“入出境登记卡”,但需填写旅游团名单 表。旅游团人数不得少于五人。《海南省对来琼的外国旅游团实行十五天免办签证的管理办法》中规定,旅行社至少提前二十 四小时将拟入境的旅游团名单表分别传送给拟入境的口岸边防检查站和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入境时,接待旅行社工作人 员须持经审查的旅游团名单表到入境口岸,带领旅游团成员集体入境。旅游团可以减人,但不能增加或调换人员。 据悉,此项优惠政策出台前,海南已有“落地签证”的优惠政策,即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可在海口、三亚口 岸办理入境签证手续。按有关规定,凡与中国有外交关系或官方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外国人,到海南洽谈投资、贸易,进 行经济技术交流、探亲、旅游的,可在海口或者三亚办理入境签证;如有正当理由需要延长的,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签证延 期手续。台湾同胞可在海口、三亚口岸申请一次入出境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海南签证后,可在中国大陆任 何口岸出境。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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