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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柏建义、记者武雪梅报道) 昨日获悉,沈阳市沈河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陈志敲诈勒索一案,经法院审理,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陈志有期徒刑3年。 今年25岁的无业人员陈志与13岁少年顾某在一台球社内相识,然后顾某与陈志预谋以其赌博欠钱被扣留为由,敲诈自己的舅舅钱财。去年5月7日,陈志多次给少年顾某的舅舅打电话进行威胁,称交钱后放人,并不准报警。第二天晚上8点多钟,陈志打电话指定顾某的舅舅前往中国医大二院南门送交赎金人民币1.7万元,在交钱场地,陈志发觉有人跟踪,便逃离现场。当晚11点钟,陈志再次指定送交赎金的时间、地点及款额,在客来多超市附近,陈志欲取款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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