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新浪首页|免费邮件|用户注册|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万象 > 检察日报 > 正文
您还可以通过
新浪点点通软件
摩托罗拉6188手机
爱立信R320sc手机
西门子3518i手机
浏览新浪网新闻


一起诉讼引发争论 未购物是否算消费者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1月05日10:15 检察日报

  案情概览

  本报去年11月29日报道过的王老太诉“宜家”家居一案,日前由北京市西城区法院作出判决:被告所属的“宜家”作为顾客购物的公共场所,应创造一个安全畅通的购物环境,以保证顾客的人身安全。由于“宜家”为顾客选购的商品之用的手推车随意搁置在顾客必经之处,未及时处理,造成原告身体损伤,被告对此应负未尽管理之责,对原告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民事责任,并支付住院费、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计2.5万元,驳回原告要求被告支付今后的生活补助费、营养费、残疾人生活赔偿金等费用计33万元的诉讼要求。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2000年10月14日,王老太与女儿带着孙女到“宜家”欲购沙发。出门时不慎踩中“宜家”门口一辆无人管理的手推车,摔倒在地,经诊断为右股骨髁上粉碎性骨折。调解未果后,王老太将“宜家”诉上法庭。

  进商场未购物算不算消费者?

  据判决书显示,法院审判此案时依据的只是《民法通则》,而没有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原告委托代理人汤葵(王老太之女)表示不解。她承认,其母王桂兰在“宜家”没有购物,但是在商场没有购物就不算消费者,出了事就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吗?对此,专家各有说法。

  韩华胜(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与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当然算消费者。消费者的身份并不能以是否购物来界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购物环境属于“服务”的一项内容,商家对其安全性应当有保障。如果经营者提供的服务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应该支付相关费用;造成残疾的,应支付残疾赔偿金。本案如果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这一弱势群体的权益就会得到更好的保障,因为依据消法,原告得到的赔偿数额会高些。

  王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消费者不等于购物者,这是肯定的。但进商场未购物算不算消费者,法律尚无明确的规定,这取决于法院的价值判断。如果法院倾向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就可认定其为消费者,否则也可能作出别的判决。就本案看,可能更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顾客走进商场时,就与经营者构成了默认的合同关系,“宜家”应在门口采取必要的明示措施,以尽到照顾和保护顾客的义务。但“宜家”没有。这涉及到缔结过失责任的问题,即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缔结过失责任。

  在采访中,记者听到大多人对“没有购物就不算消费者”持否定意见。他们指出,即便顾客进商场没有购物,但他是潜在的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果只保护有购物行为的顾客,是否弱化了法律所应有的保护大多数人权益的意义呢?如果购物后摔跤才受消法保护,那么,顾客摔跤该选好时候喽?

  精神损失:限额多高算合适

  王老太的女儿说,母亲自从出事后,一直躺在床上养伤,身心承受着莫大的痛苦。原先一家人假期就出去旅游,这种天伦之乐在母亲出事后就享受不到了。“宜家”一案影响了她一家人的家庭幸福。为此,在递给法院的诉状中,要求被告支付10万元的精神赔偿费,但法院判决时仅判了1000元。

  精神受损害就值这么一点钱吗?她问。

  刘东华(北京市致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我个人认为没必要给精神损害赔偿规定一个上下限。因为根据受害者精神损害程度、过错方的行为方式以及犯罪主观心理的不同,社会后果及过错方承担的责任也有所不同。判决应有很大的灵活性,赔偿额没有什么计算公式可套用。我们向当事人建议主张赔偿额时,主要是从现实可行性和当事人的利益角度出发。而现实可能性又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居民普遍收入等,很难有不变的标准。

  莫纪江(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西方在精神赔偿上有很大的随意性,如果情节严重,受害人能够得到很高的赔偿,因为精神是无价的。而我国往往由法官个人来确定赔偿数额,随意性很大。从我国审判过的精神损失案来看,赔偿悬殊相当大。比如上海屈臣氏一案,一审判决要求赔偿精神损失20万元,二审判决是1万元。从这个角度看,给精神损失规定一个限额还是必要的,至少给法官提供了一个角度。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原则,这个数额应该有个活动范围。

  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国光去年10月28日在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表示,法院要严格掌握精神赔偿的原则。对侵害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判令加害人停止对被害人的侵害,恢复其名誉。对于过高数额的精神损失的抚慰金的请求,一般不予支持,以严格制止恶性赔偿。

  据悉,重庆和上海已出台相关规定,精神损失赔偿费的最高限额分别是10万元和5万元;浙江省的最低限额是5000元,无上限。


相关论坛】 【发表评论】 【关闭窗口

 新浪推荐:定制您关心的新闻,请来我的新浪。 参加申奥-网上汽车拉力赛
聊天室全面升级 手机大奖等着你
情爱故事美女写真--时尚生活精萃(三)
钻石美人:伊丽莎白-赫莉内衣写真
新浪招聘网站
辽宁队前锋张玉宁遭起诉
2000年精彩国际新闻图片回放
手机栏目提供选购、评测个性化方案
孟京辉与他的《臭虫》




新闻查询帮助及往日新闻

新闻中心主编信箱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 1996 - 2000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北京市电信公司营业局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