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丈夫有外遇 自杀还要子女“陪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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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01月07日10:10 南方网
南方网讯 上月28日,茂名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亲手杀死3个儿女的案犯江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江某现年31岁,10年前与吴某成婚并先后生育两男一女,因怀疑丈夫在外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经常与吴闹矛盾,去年3月23日中午,江与吴因事发生争吵,吴离家而去。当晚,江对自己的婚姻感到绝望再次盟生自杀之念,又担心自己自杀后3个儿女受人欺负,决定先杀死儿女后再自杀。江称将准备用来自杀的老鼠药让3个儿女用蛋糕蘸食,致3个儿女中毒昏睡。次日凌晨3时多,江在反复的思想斗争中终于失去最后的理智,决定将儿女杀死后自杀,遂取来剪刀依次猛刺3个儿女的胸部致当场死亡,然后以刺胸、割脉、跳井等方式自杀未遂,在最后买来农药准备服毒自杀时被公安干警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江某因夫妻矛盾自杀轻生已属不妥,为自杀而非法剥夺3个亲生儿女的生命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本应依法严惩,因江被羁押时已怀孕,且经司法鉴定为限定责任能力,遂依法从轻处罚。 (茂法)(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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