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引发命案 “二奶”先杀“大婆”后被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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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01月26日14:49 南方网
本报讯 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宗由姘居引起的两死一伤命案宣布一审判决,被告人赵〓红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今年22岁的赵〓红,1997年与兄赵炉红、大姐赵和平、大姐夫廖树海、二姐赵和贞及二姐夫王成凯等从湖南省隆回县到广州打工。1998年,廖树海结识了本案被害人曾玲容后,两人开始姘居,并于2000年7月一起租住在天河区东圃镇珠村的一间出租屋里。同年8月14日晚,赵〓红与赵炉红、赵和平、赵和贞、王成凯到出租屋与廖论理,责备他不应与曾同居,双方发生争吵。当晚,廖找到曾,劝曾暂避一段时间。曾不服气,还买了一把水果刀伺机报复。当晚10时,当赵〓红等5人离开出租屋步行到广州市中山大道珠村路段时,曾突然冲出来,持水果刀猛刺赵和平的下腹部和背部,致其倒地死亡。随后,曾又用刀刺伤赵和贞的右肩部及手。赵〓红、赵炉红见状上前与曾搏斗,赵〓红的手又被曾划伤。赵〓红夺过水果刀后,刺了曾的左大腿1刀,致曾倒地。当赵〓红发现大姐赵和平已经死亡后,十分气愤,捡起水果刀,向受伤俯卧在地的曾背部猛插一刀,致其死亡。事后,赵〓红在案发现场被抓获。
法庭认为,赵〓红发现大姐赵和平被曾玲容刺死后,出于激愤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曾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曾先杀害赵〓红的大姐赵和平,又伤害其二姐赵和贞,负有严重的过错责任,而且,赵〓红犯罪后没有逃离现场,被捕后能坦白交代罪行,可视为自首,依法可减轻处罚。故作出前述判决。(黄扬华、粟晓晶)(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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