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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报通讯员谭全强、记者赖远武报道 你说我卖的米粉里的猪肉是病猪肉,我说不是,争执不下怎么办?日前,这起由吃米粉引起的消费纠纷,经过工商所、派出所和兽医部门工作人员的努力,终于化解了这一问题。 南宁市的宋某于日前到南宁市民主路一家桂林米粉店吃粉,当他准备食用米粉中的脆皮肉时发现肉质粗糙,便认定是米粒猪(一种传染性极强的病症),于是找到店主陈某理论,并要求店方赔偿其精神损失、医疗检查诊疗等费用共计300元。店主由于对宋某的“认定”和他提出的条件太过份而没有与其达成一致。由于争执不下,后来两人带着米粉一道去医院找医生主持公正,医生搪塞不是专业人员而不予定论。后见天色已晚,宋、陈二人又一起到建政派出所请求公安民警保管那碗“病猪粉”,虽然觉得二人此举有点“怪”,但民警还是替他们保管了那碗米粉。 次日上午,宋陈二人找到了建政工商所,并将情况向工商人员作了陈述。经工商人员调解,店主同意赔偿宋某100元,但宋某则坚持自己的意见,非赔300元不可。为解决这起消费纠纷,工商人员立即与兽医检疫部门联系,经兽医检疫人员检验,这家米粉店的脆皮肉没有任何病症,可以放心食用,店主无须做出任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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