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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帮儿子筹学费,借开洗头房做掩护容留他人卖淫,自己收取“台费” 从中获利的犯罪嫌疑人靳某,近日被南京市白下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靳某今年40多岁,1994年从单位辞职后,家中经济收入减少,其子上学所需 的费用却有增无减,特别是儿子面临考大学,学费从何而来成了靳某的一块心病。 一次偶然机会,靳某听说开洗头房成本低来钱快,当即盘下“浪浪”洗头房。为 了把生意做好,靳某决定铤而走险,从中华门招来数名“小姐”,并向房东租下 其洗头房后面的一间平房,供小姐“做事”之用。时隔不久,一“朋友”来访, 与小姐在平房内干“好事”时被公安机关抓获。(白检 必信 大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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