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新浪首页|免费邮件|用户注册|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法制日报 > 正文
新浪手机短信排行
您还可以通过
新浪点点通软件
摩托罗拉6188手机
爱立信R320sc手机
西门子3518i手机
浏览新浪网新闻


国家税务总局出台新政策 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享受优惠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2月13日10:00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2月12日讯(记者胡勇)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发出通知。

  通知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至2003年12月31日,退出现役后按有关规定符合在城镇安置就业条件的自谋职业的士官和义务兵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有关人员可以持当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部门核发的自谋职业证明材料,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手续。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内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4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据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对其取得的经营所得和劳动报酬所得,从事个体经营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从事独立劳动服务的自其持有效证明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随营业税一同免征。


相关论坛】 【发表评论】 【关闭窗口

 新浪推荐
《音乐风云榜》2000年十大金曲评选
新浪漫情话给最爱的人手机短信排行榜
情人节大餐:情书、礼品…应有尽有
Club缘花城仙子大选,汇聚热门美女
聊天得大奖-MP3商务通DVD手机钻戒
新浪网独家推出“牛县长日记”
新浪网有奖用户注册活动 手机天天送
全新两性健康频道给您最贴心的帮助




新闻查询帮助及往日新闻

新闻中心主编信箱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 1996 - 2001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北京市电信公司营业局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