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新浪首页|免费邮件|用户注册|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万象 > 检察日报 > 正文
注册50M免费邮箱
手机短信息传情
您还可以通过
新浪点点通软件
摩托罗拉6188手机
爱立信R380sc手机
西门子3518i手机
浏览新浪网新闻


费尽心机成立“洗钱公司” 金蝉最终无法脱壳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2月16日10:17 检察日报

  在记者接触过的众多案件中,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原城建委副主任余洪金一案似乎有些稀松平常:他仅是一个正处级干部,犯罪数额不到70万元。然而案情显示,这个55岁的余洪金非常“精明”,他费尽心机成立了自己的“洗钱公司”,辗转将数十万元贿款“合法化”,不仅蒙骗了群众,也使侦破工作遭遇难题。

  66.8万元迹象可疑

  去年3月3日,一位举报人走进了武汉市汉南区检察院,但他的举报材料的落款日期却是三年以前。原来,举报人自1996年10月以来曾数次到该院举报该区建筑工程总公司总经理姚某,列举其虚列工程材料款而支出66.8万元进行贪污等经济问题。该院亦多次进行了初查,但均未发现姚某有经济犯罪问题。

  检察长李大矩在认真听取和阅审了对方的举报后,敏感地意识到这笔钱肯定藏有“猫腻”。他果断决定,抽调精兵强将成立一个办案组查处此案。

  在查阅该公司财务账目时,检察官们果真发现了这笔款子的“明确用途”,公司1996年3月28日第43号凭证显示,此款是支付了武汉市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且手续齐全,无任何破绽。但熟悉会计业务的检察官很快察觉,在该公司1996年9月第44号凭证“其他应收款”中,却是这样记录该钱的去向:分解业务费66.8万元,分别由其下属的两个分公司承担。原来43号凭证上的工程款竟是一笔业务费,几经转账后还是进入了下属公司的成本支出。该公司现任领导和武汉市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经理谭某也同时证实,这笔钱确系武汉市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因转让给汉南区建筑工程总公司一项工程而应得的中介费。

  66.8万元的来龙去脉似乎非常明晰,但侦查人员心头仍有疑虑:既然是一笔正常的业务费支出,为何要在账上几经辗转而不直接入账呢?这么大一笔资金付出后会不会有回扣?因此很有必要追查该款的最终去向。

  “洗钱公司”浮出水面

  检察官通过查询收款的武汉市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开户银行后,疑窦更深了。武汉市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1996年2月4日收到汉南区建筑工程总公司的66.8万元“中介费”以后,紧接着于当月27日和3月1日分两次转账给武汉市天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共14.1万元。这家成立于1995年12月的公司,在1997年7月把法人代表由熊某变更为余洪金,而余洪金在1992年至1996年1月间任汉南区建筑工程总公司总经理,这笔66.8万元的巨额中介费就是余洪金在任公司总经理期间决定、由其下任总经理姚某执行而付出的。

  在银行工作人员的积极协助下,检察官们最终查实,“天马公司”除收到上述14.1万元之外,还收到武汉市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从另一个账号付出的1.2万元和汉南区建筑工程总公司下属第五公司付出的30万元,且“天马”全部提取了现金。

  原来,余洪金在担任汉南区建筑工程总公司总经理期间,于1995年10月利用职务之便,在承接武汉市鼎力房地产开发公司大兴路鼎力鞋城的土建工程中,支付给中介单位武汉市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介费”66.8万元,而后,他从中辗转收受对方给予的“回扣”14.1万元。紧接着,他又将自己公司承建的另一项目转手分包给了这家装饰公司承建,借机索贿1.2万元。而另30万元,则系余在任汉南区城建委副主任期间收受的违纪“中介费”。这些款项,均系余洪金指定对方打到“天马公司”账上。

  大量证据证实,“天马公司”是余洪金以其亲属熊某名义注册、专门为其收“黑钱”打掩护的“洗钱公司”!余洪金就是“天马公司”真正的老板!已经捞到手且已退休的余洪金本来以为自己的“杰作”神不知鬼不觉,却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会“栽”在细心的检察官手里。

  攻守同盟铁证戳穿

  余洪金早在作案时就已做下手脚,三笔资金共计45.3万元全部是以他舅兄袁某的名义收取的,提取现金也是以他人的名义进行的。在案件线索的初查阶段,余洪金就开始与检察人员暗斗——他与证人及相关人员订立了攻守同盟。

  但是,检察技术人员对“天马公司”全部资金收付凭证进行笔迹鉴定后,确认“天马”的支票全部是余洪金本人以袁某的名义填写的。这正好证明“天马”的资金均由余洪金掌握,而熊某则证实,自己只是将身份证借给余洪金用了,根本不知道自己成了“天马公司”的法人代表。

  2000年6月,余洪金被逮捕。面对一页页书证、一张张鉴定结论、一份份证人证言,余洪金最终如实招供了,他还选择了检举立功的从轻道路,汉南区检察院又一鼓作气挖出“案中案”4件,其中3件为该区副处级以上干部涉嫌经济犯罪的要案。

  日前,经公开审理,武汉市汉南区法院认定余洪金受贿15.3万元,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听到审判长的庄严宣判后,余洪金蔫蔫地低下了头。

  而被不明真相的群众误以为“不干净”的汉南区建筑工程总公司现任总经理姚某,当得知检察机关揪出了隐藏在幕后的余洪金,并依法为自己洗去了不白之冤时,竟激动得不知说什么才好。本报记者 晓亮 通讯员 木子 周明汉


相关论坛】 【关闭窗口

 新浪推荐
《音乐风云榜》2000年十大金曲评选
新浪漫情话给最爱的人手机短信排行榜
情人节大餐:情书、礼品…应有尽有
Club缘花城仙子大选,汇聚热门美女
聊天得大奖-MP3商务通DVD手机钻戒
新浪网独家推出“牛县长日记”
新浪网有奖用户注册活动 手机天天送
时尚推荐:情人节经典电影海报欣赏




新闻查询帮助及往日新闻

新闻中心主编信箱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 1996 - 2001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北京市电信公司营业局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