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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口评说:生不生孩子,到底谁说了算?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2月19日09:26 新闻晨报

  据媒体日前报道,重庆一对三十多岁的夫妇从1995年结婚时对是否生育问题就意见不一致,妻子要享受人生,而丈夫却是三代单传。几年过去,见妻子仍不想要孩子,丈夫情急之下将避孕药偷换成维生素,终于使她成功受孕。可没想到东窗事发,妻子气极之下瞒着家里堕了胎,还要离婚。可丈夫却认为自己也有生育权,坚持要到法院去讨个说法。

  这位丈夫告妻子到底告得有没有道理在生育问题上,到底谁更有决定权当夫妻间因生育问题产生矛盾时,到底应该怎么办

  去法院不是好办法

  重庆的那位男子若诉讼请求要对方生孩子,法院不会受理的。除非他诉讼请求离婚,法院才受理。因为,现有的法律没有一条规定婚姻的相对人必须生育。生育与不生育只是感情破裂的导火线,关键要看这一矛盾是否使双方感情彻底破裂,有无和好可能,法庭以此作为判决他们是否离婚的标准。若调解后男方仍有强烈的生育愿望,而女方坚决不生育,如此调解不成,双方只能选择离婚。对这件事情而言,上法庭并不是好办法。

  如果这对小夫妻还有感情,男方用不着去法院讨说法。他应该首先弄清楚妻子不要小孩的真实原因,是否她工作、学习太忙,或认为财力不够,近期要了孩子会力不从心;是否她的家庭背景很特殊,她出生后未得到父母的关爱。类似的心灵之结得为其解开。只要男方不操之过急,人是有感情的东西,夫妻感情总有一天会融化这对矛盾。

  男方还可以请妻子的密友做做老娘舅,劝她,随着年龄的增大,生育孩子更加不易。夫妻间的事只有两人最清楚,一般的朋友甚至长辈很难插嘴。当然,双方感情有裂缝,已走到婚姻的边缘,还是观望一段时间,暂时不要孩子为妙。

  孟葵(律师)

  实在是难以启齿

  还在做姑娘的时候,就特别害怕做妈妈。一想到为了这个小生命,可能失去好体形、可能牵绊手脚,我就会不寒而栗。因此结婚前,我就义正词严地宣告过“我可不想生孩子”,他虽未立刻想通,却仍表示理解和尊重。没有小孩的两人世界,真是非常悠闲,渐渐地丈夫喜欢上了这种无牵无挂的日子,又因为工作繁忙,更觉得这样的生活没有负担。

  现在,我的想法却悄悄发生了变化:同事、朋友的小孩们都已经好几岁了,大家一起聚会的时候,这些小家伙们还真是解闷的好帮手。结果,在丈夫越来越倾向“丁克”的同时,我却越来越喜欢孩子。可是,怎样才能既不扫丈夫的兴,又能散发母性光辉呢?

  我对着丈夫,却开不了口。沈云裴

  早作暗示

  现在,婚后不要孩子或晚要孩子在大都市属正常现象。说不定重庆的那位女子也是位时尚的“丁克”主义者,可惜其老公的传统生育观念和她格格不入。要是果真如此的话,他们走不到一起的,还是趁早分手。

  我认识一对夫妻,女方因体弱原因,再加上生性洒脱,所以没要孩子,男方也没有强求。可随着年龄的增大,男方时常后悔当初应在医生指导下,生育个孩子。女方因为他“翻旧帐”而生气。现在两人关系比较淡漠,收入多少不交流,各花各的钱。生育问题可以说是家庭生活中的一个大事情,如果夫妻双方对此意见不统一,生活不会幸福。

  我认为,生育问题不能只取决于一方,虽然女子有不生孩子的自由,但她的自由不能损害他人的权利,因为生育权也是人生权利的一种。所以是否要孩子,还是早点启齿好,最好结婚前双方心里有底。如果就此双方观念很冲突,干脆不结婚。黄京生

  生育还是自愿好

  单位一女同事结婚5年了,因为存了出国读书的志向一直没生孩子。去年正当她忙于争取公派留学时,她丈夫突然态度强硬地提出“不放你走,除非先给我生个孩子”。明眼人都看得出丈夫不放心漂亮能干的妻子“飞”去国外。妻子当然不愿,两人剑拔弩张。

  后来由于一些意外,妻子没能取得出国机会,他们的家庭风波也暂告平息,可能今年就要抱上小宝宝了。不过大家都说生孩子哪能靠逼迫要挟呢“传宗接代”的理由早已陈腐不堪,结了婚的双方也有各自的个性自由和个人发展权利。添个孩子对妻子来说是十月怀胎的艰辛和事业上的暂停,对丈夫来说也免不了分心照顾妻儿,对整个家庭来说更是从此转移重心改变轨道,所以总应该双方都愿意才好。只要不违背国家政策,有什么理由强迫配偶生还是不生

  至于那种偷换药片的欺骗行为就更糟糕,更加不尊重人。“既成事实”未必就有好结果,毕竟一方没转过弯来,对小孩的培养也不利。袁艳枫

  不生孩子的女性

  是不完整的女人

  人类的繁衍已有几千年历史了,想做父亲何罪之有。我觉得这位丈夫有生育权,而这位妻子是不称职的。

  不生孩子的女性是不完整的女人。一些有名望的女演员,一些事业有成的女运动员,因为要创成绩暂时把生育一事搁一边,但到后来均会为人母。这位妻子矢志不渝,丈夫将之告到法院也是可行的。试问这位妻子,倘若当初你父母也如同你一样,不愿生育,还会有今日的你吗这位丈夫应先同妻子晓之以理,说不通就拜拜吧施克钦

  决定权应在妇女一方

  这个丈夫告得毫无道理。是否生育当然应由女性决定,因为胎儿虽是夫妻双方的结晶,但最终经历痛苦带他来这个世界的是母亲。

  从法律上讲,男女双方都应平等地享有生育权,但生理的过程决定了双方权利还有大小。过去大部分女性没能真正享受生育权:《孔雀东南飞》里的刘兰芷,其悲剧的最大根源恐怕就是过门三年尚未添丁。现在不同了,女性应该把这个权利真正使用起来:婚姻法中特地把“尊重妇女选择”提出来讲就是这个意思。

  关于生育,夫妻双方能够做的就是互相体谅着商讨,最后由女性一锤定音。像那丈夫,用偷梁换柱的方式达到生育目的,我认为这种做法非常不妥,他怎么有资格理直气壮地告其妻子呢,真可笑!于蕊

  他们爱得不深

  婚姻要建立在有真爱的基础上,两情相悦、互相尊重,才会使爱情的花朵越开越芬芳。

  如果一个女子深爱着自己的丈夫,不要说生孩子这种顺理成章之事,就是做出再大的牺牲也值得,更不会为了生不生孩子而和丈夫对簿公堂。而如果一个男人深爱着自己的妻子,那一定会尊重她和她的意愿。即使没有孩子,两个人的世界一样精彩,而不至于做出偷梁换柱的小人之举。我看这一对夫妇的婚姻一定出了问题。吴萍

  敬重妻子

  所以服从

  我作为单位工会负责妇女工作的,曾经碰到过这样一件事:单位里一位女教师三十出头了才结的婚,男方全家盼着早生贵子,而女方不想生。本来很可能变成一场矛盾,但现在随着女方被提升为中层干部,一切都风平浪静。原来,女方是个能干而有上进心的人,本科学历,工作后又积极充电;男方之所以看中她也是出于对她的敬重。既然妻子确实忙于工作而且确有成绩,大专学历的丈夫怎能不心服口服地转移立场呢所以她不要孩子的主张得到了默认。

  我想假如夫妻俩对要不要孩子有分歧的话,不要孩子的一方最好能有实际情况来支持自己的主张,让对方服气和理解。免得对方以为是在搪塞而引发不和。李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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