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
| |||||||
|
|
|
本报济南2月20日讯 (通讯员 于梅 记者 赵志祥)身为火车站长的刘某,却在 2年多的时间里贪污30万元,日前被济南铁路运输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 37岁的刘某在担任济南铁路分局聊城北站站长时,自1997年下半年至2000年 2月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收入不记账或少记账等手段,将其经手管理的卸车费、劳务费 、配合费等共计27·8万元据为己有,并采用加大工程款的方法,套取公款2·77万元 。同时,他还利用掌管的公款4000元钱在济南的商场购买购物卡供个人使用。 经法院审理查明,刘某累计侵吞公款30·97万元。
|
新闻中心主编信箱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 1996 - 2001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北京市电信公司营业局提供网络带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