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交车上怪现象 不报站名播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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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02月22日12:17 新华网
新华网长春2月22日专电 (王健民、于晶波)一位刚到长春的外地乘客在某路公交车上坐过了站,原因是该公交车没有按时报站,相反却播起了广告。据了解,同类事情在其它安装报站器的公交车上也时有发生。
目前,长春安装带有广告内容的报站器的公交车大约200余台。公交公司通过在车内播放广告所得来支付报站器的安装维护费用。报站器的主要功能是播报站名,为了播发广告而忘了播报站名的作法未免显得本末倒置。按规定每次到站前必须播报站名,报站名的前后则可用来播发广告,但一些售票员只记住了播广告这项工作内容,忘记了更重要的报站工作。乘客作为消费者买票乘车,具有对“到站情况”的知情权,如果售票员在报站时偷懒,是对乘客“知情权”的一种侵害,同时还会给乘客特别是外地乘客带来不小的麻烦。许多外地人因为不熟悉地况,加上售票员没报站名而错过了站点,耽误了事情。
法学教授李建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公交车上播广告尽管不完全构成侵权行为,却是不合理现象。乘客买票乘车,没有义务收听他们不感兴趣的广告,特别是那些与乘客无关的广告内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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