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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上午第四节课的下课铃敲响后,省建二中初三·三班的班主任石老师走进教室,声称要追查班上同学陈某早上丢失的十余元钱的下落。并指派班干部搜身,学们不禁要问—— 2月26日中午,本报采访车车载电话接到投诉称,省建二中初三·三班的同学遭到班主任指派班干部搜身,投诉者认为老师此举有侮学生人格。 据学生们讲,上午第四节课下课后,同学们正准备收拾东西回家,班主任石老师走进教室,告诉全班同学班上又发生了偷窃同学钱物的事情,女同学陈某书包里的10余元现金在课间操时不见了,希望拿了钱的同学主动承认错误。在没有人承认的情况下,石老师指定两名班干部,男的搜查男同学的口袋和书包,女的搜查女同学的口袋、书包。在搜了一半同学仍没有找到陈某丢失现金的情况下,石老师让班干部停止搜查。搜查虽然中止了,但被搜查过的学生们总感觉“有些不舒服”。他们认为老师的这种做法本身是不对的 。 记者随后采访了该校李校长,李校长对记者说,这件事情他还不知道,如果情况属实,石老师这样做显然是错误的,法律观念有些淡薄、工作方法也不妥。李校长表示,省建二中对于教师和学生的要求都很严格,在实际工作中,为了教育好学生、管理好班级,老师们难免会有些“不合常理”的作法。他同时强调,在生源不大理想的情况下,面对素质差次不齐的学生,管理上有很大难度,搜身一事并不是什么大事。 在李校长的安排下,记者见到了政教处李主任和石老师。对于早上发生的事,石老师解释说她“出此下策”,实在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据石老师讲,她带的这个班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偷同班同学财物的事了。上学期就发生了两次,其中有一名同学放在书包里的400元现金不翼而飞。作为班主任,她对这类事情很头痛,但又没有解决的好办法。本学期开学后又发生了两起,无奈之下,她只好采用了一些“特殊手段”,希望能找出偷钱者,遏制班上的偷窃风气。石老师对记者说,事发后,自己已经认识到这样做是不妥当的。本报记者 李近远 魏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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