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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傅贤伟)记者昨天从市商委获悉,“十五”期间,上海商业定下新规矩:内环线以内的中心城区,原则上不允许开设大卖场,建设5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项目,必须经过市计委和市商委的审批;鼓励到内环线以外的新居住区开设大卖场和购物中心,对大型商业项目的开设,试行听证会制度,由有关行业协会、专家和企业代表听证通过后,才能正式办理立项和建设手续。 “九五”期间,上海商业快速发展,目前全市商业营业面积达到1224万平方米,其中零售业营业面积884万平方米,餐饮业营业面积216万平方米,服务业营业面积176万平方米,人均占有商业营业面积0.92平方米。全市共有1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场154个,1万平方米以上的餐厅10个,各类连锁商业网点达到4460个,仅大卖场就有40个。与发达国家的商业城市相比,上海商业无论是规模还是硬件设施都不输人,但频频挑起的商战从另一个方面发出警告:商业网点布局不合理的现状必须从根子上治一治了。 市商委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说,市场经济是有序经济。发达国家在商业规划方面的做法值得借鉴,哪些地方可以开店,开何种业态的商店,开多大,他们都有详细的规划,既确保消费者方便购物,又保证经营者在合法经营的情况下有利可图。当然,要获得商铺经营权也不容易,除了有资质以外,还要举行听证会,通过市民、同业认可方能开业。这些方法完全可以引进到上海来,基本思路是:市民步行10分钟内有便民服务商业设施,20分钟内有区域性的商业中心,40分钟内大部分区域可到达中心商业街区。 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十五”期间上海商业将探索政策调控与市场调节的有机结合,对商业规划实行分层次管理,市级商业中心、市级专业特色街以及物流配送中心、商品批发市场的规划,由市、区两级政府共同负责,以市商委为主;地区商业中心、居住区商业中心和其它的商业规划,由区政府负责。此外,要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充实新生力量,使协会真正成为覆盖全行业、能为企业服务、有影响力的中介组织,在新开大型商业项目的听证会上发挥骨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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