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频频上演“撞了白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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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03月05日03:01 辽沈晚报
本报鞍山消息 (李栋特派鞍山记者王世海) 上周五,鞍山市一骑自行车者被汽车撞伤,然而,由于骑自行车者违章,因而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汽车轮的损失。针对此种情况,记者于昨日采访了有关部门。
据鞍山市交警支队事故科李科长透露,近两个月来。鞍山市共发生交通事故384起,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行人、非机动车安全意识淡漠、肆意违章造成的,撞了只能白撞。
在交警部门提供的一份材料中记者看到,2001年1月某日下午,鞍山路东方大酒店南200米,某小学学生张某由东向西横过马路,在横过机动车车道时没有避让机动车辆,被一轿车撞倒后抢救无效死亡,张某负主要责任。2001年2月22日,某校教师梁某因横穿隔离带的四排机动车道忽视瞭望,未避让机动车,被一出租车撞伤,梁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仅不到两个月时间,鞍山市交警事故科就已堆起了厚厚一摞因行人违章撞了白撞的案例。另外我国的交通伤亡事故有近80%与行人、非机动车有关,其中大多数是由于行人、非机动车肆意违章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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