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
| |||||||
|
|
|
一名37岁的男子,8年中先后和4名女子发生情变,并且在和第二任妻子的婚姻中,频繁地和一名在校女生幽会。终于,负心汉的不忠行径惹怒了善良的妻子,并导致了一场离婚诉讼。而普陀法院则首度将过错责任引入离婚判决,使“花心丈夫”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本案的原告是H中学的女教师袁小洁,1993年的秋天,21岁的她认识了比自己大11岁的汪典友。交往中,汪诉说了自己感情历程的艰辛:第一段婚姻只维持了3个月;后来爱上的第二个女子虽然为自己生了一个女孩,但两人还没结婚就又分了手……看着汪典友的一脸真诚,小袁心动了,1996年7月,两人终于在H中学的宿舍中结婚。婚后,小袁加倍工作赚钱,并于两年后独自用所有的积蓄首付购置了一套安居房。此时,尽管丈夫从没给家里添置过什么,可他每天坚持到H中学接送小袁的“恩爱”之举还是打动了妻子,小袁以为得到了一份美好的婚姻。 然而一切都只是假象,汪典友婚后不久便又认识了19岁的吴莹。那时小吴还是某大学的在校生,因为参加社会实践认识了汪,同样被他的“悲惨情史”所蒙蔽,成了他的女友。之后,汪典友频频将“女友”带到H中学宿舍和新房幽会。直到2000年10月,小袁在家中意外地发现了情书,这段隐瞒了4年的婚外情这才彻底暴露。可事后,为了索取尽可能多的财产,汪典友拒绝了小袁协议离婚的要求,并开始耍弄手段将小袁添置的房产、财物等据为己有。2000年11月,在同事们的鼓励下,善良的小袁向普陀法院递状起诉,要求判决离婚并取回自己的合法财产。 就在法院受理小袁离婚诉讼的同时,曾是汪典友婚外“女友”的小吴勇敢地挺身而出,为和她一样被欺骗的小袁提供了有力证据。在她和众多知情者的帮助下,法院认定汪典友的不正当婚外情是致使夫妻感情危机的主要原因。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法院判决准许小袁和汪典友离婚,并依据有利于无过错方的财产分割原则,将住房、家电等主要财产判给了无辜的小袁。花心男人终于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本文涉案人真名隐去)(罗剑华 华碧芳)
|
新闻中心主编信箱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 1996 - 2001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北京市电信公司营业局提供网络带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