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深圳龙岗区坂田村第二批63家企业老板与18000名员工日前签订了区域集体劳动合同。至此,该村集体劳动合同覆盖率达到了90%。3年前,这个全国“百强村”,在广东首家推行区域集体劳动合同,老板和员工从此纷争少了,感情深了,利益多了。
坂田村有160家企业、数万名员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劳资纠纷成为困扰老板和员工的大事,也间接影响了村级经济发展。为调整劳资关系,共谋发展,坂田村在有关部门支持下,积极倡议建立工会组织,签订集体劳动合同。1998年11月,坂田村的工会首席代表。代表12000名员工与84家企业的老板,签订了第一份区域性集体劳动合同。合同以国家《劳动法》和《工会法》为准绳,主要内容放在工资、保险、福利、工时、休息、休假等容易引发劳资纠纷的焦点上。
一纸合同理顺了劳资纠纷的乱麻。新利厂是一家菲律宾商人投资的企业,3年来,相继有5名女工享受了产假,各种福利待遇也有了相应的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十分高涨。港资企业金像厂,签订合同后,员工主动献计献策,带动企业快速发展,现已跃居龙岗区出口创汇大户。而过去一些企业老板和员工的长期积怨,也都得以化解,双方关系和谐。基于此,日前第二批63家企业主动加入签约行列。(记者李高峰通讯员曾楚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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