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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南3月5日讯(记者田茹) 22岁的乳山小伙王辉中专毕业后,在威海找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对未来一直有着美好憧憬的他却因去年的那桩啤酒爆炸事件而导致右眼失明,从此改变了人生轨迹。 据王辉的父亲介绍,2000年7月3日,王辉到文登的女朋友家里做客。当他到床底下拿擦鞋的工具时,不小心碰着了放在床下的几瓶昆嵛山啤酒,其中一瓶突然爆炸,碎玻璃把王辉右眼球刺伤,导致其右眼失明。据王父回忆,事故发生后,他们到文登市消协进行了投诉,经消协调解,昆嵛山啤酒厂说愿意支付王辉的医疗费用,可至今厂家没付一分钱,王辉找了几次也没结果。王父告诉记者,家里经济条件不好,王辉3000多元的治疗费都是借的债,王辉右眼失明后,工作丢了,女朋友也吹了。王辉一直保存着那只炸坏了的啤酒瓶,希望能做个证据;啤酒瓶上还有“97B”的字样。 记者电话采访了参与处理此事的昆嵛山啤酒厂黄科长。他说,种种迹象都已经说明啤酒瓶不是自然爆炸,厂家也就不应负责任,赔偿医疗费也就无从说起,况且消协部门已经有了明示结果。当记者问起,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B瓶的推荐使用期限只有两年,“97B”明显属于97年使用的B瓶,到2000年7月严重超龄1年会不会引发啤酒瓶自然爆炸时,黄科长说,国家规定B瓶可以有5%左右的漏检率。而据省技术监督局标准处的有关同志介绍,两年之后的B瓶要经过技术部门检验合格后才能再重新使用。 对这起酒瓶伤人事件,厂家是否应该负责呢?本报将作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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