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撞到人 肇事者竟然拒不“认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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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03月06日10:56 华西网
昨日下午,在双马刑警中队内,本报记者与罗本学“随意闲聊”了一会,罗“回忆”了事发经过,但矢口否认撞倒李时看见车前有人。
罗本学,1947年出生,家住内江市市中区环城路。1977年就领了驾驶执照,“已开了35年车”。他说,川K13595“野马”客车是去年6月买的,跑内江到乐山的客运。事发前两天,他将车卖给了别人,但至今还未过户。
在回忆事发经过时,罗本学说,3月1日,他在成渝高速公路内江出口处外的运政检查点接受检查时,由于车上超载了两人,运政人员收了他的营运证,为此,他与“运政”“理论”了几句。3月2日上午9时40分,他驾车从内江长途汽车站出发,10时许到双苏车站,10时10分左右在高速公路出口处的运政检查点接受检查。“运政人员签单时,我说了句啷个不来数人了呢。见已签单,我就开车走了。快到进站道口时,我见有人挥手喊停车。因为高速公路外50米都不准检查,我也就没停,照样开,但开得很慢。谁知那个人把手抓到反光镜上了,我也没看见。后来就把他撞到了。”记者反复问:“是不是已停下了又开走才撞到人的?”罗本学矢口否认:“不是不是,是第一次就挂到了。”
4日晚,罗本学的儿子拨通本报记者电话,投诉运政“违法”检查时称,罗本学的车是“不小心把运政撞到的”。记者问他撞得重不重,他说“不重,只擦伤了点。”记者告知:“运政执法者多处受伤、耳朵被撕脱了一大块,且有可能坏死。我们已对此进行调查”时,他将电话挂了。昨晚8时零6分,记者正写稿时,他又打来传呼,称本报昨日的报道“胡编乱造,没有真实性,只采访了运政一方”“声势造得太大了……” 特派记者高冰洁曹笑 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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