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合圆大酒店场地被强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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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03月06日12:16 南方网
本报讯 (记者黄扬华、何龙盛,通讯员粟晓晶)昨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动全部法警奔赴广州市广园路21号,对拖欠广州市乐苑大酒店300多万元巨额场地租金的天合圆大酒店进行强制执行。
据悉,天合圆大酒店的老总(哈尔滨人)已于前天夜里溜走,员工们已被拖欠了几个月工资。该酒店一名保安寻机滋事最终被制服。经过3个多小时的强制执行,法院将天合圆大酒店的经营场地收回,交给乐苑大酒店营业自用,并在评估机构协助下现场清点了该酒店内的财产。
原来,1996年2月,广州市乐苑大酒店与广州市龙华酒店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乐苑大酒店将部分场地租给龙华酒店开办天合圆大酒店。天合圆自1996年开始营业后,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天合圆酒店欠缴乐苑大酒店部分场地租金,至去年初累计已超过200万元。乐苑大酒店多次追讨未果,于去年初将龙华酒店和天合圆酒店告上法庭。2000年3月6日,在市中院主持下,各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但至今,龙华酒店和天合圆大酒店未能完全履行协议。(南方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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