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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反目起诉离婚 台湾老人赢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3月06日13:12 南方网

  本报讯 最近,来自台湾的76岁老人钟某抵达高州市人民法院,一见到法官便激动地说:“感谢法院公正判决,为我解除了有名无实的婚姻,避免了恶妻的打骂,再不用流落街头有家难归了。”

  钟老伯原籍高州市,1949年定居台湾,一直没有成家。进入老年,他思乡更切,想回大陆定居。1995年8月,钟某回高州探亲期间,经人介绍与20多岁的女青年饶某相识谈婚,1997年2月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双方居住在钟某于1994年购买的一套楼房,但钟某常在台湾,回高州居住较少。由于年龄、性格差异大,再加上离多聚少,双方常因小事争吵,饶某甚至将老夫赶出家门,并换上新的大门锁,拒其入室。绝望的钟某于去年8月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离婚并收回属于他的房屋。

  法院审理认为,钟某要求离婚理由充分,应予支持。房屋是钟某婚前所置,不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判归钟某所有。其他共有财产按适当照顾女方的原则进行分割。如愿以偿的钟某逢人便说:“打这样的官司,如果在台湾我可能要倾家荡产,在大陆却只花50元。” (南方日报 张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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