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机起火伤女 消费者终得“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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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03月06日15:59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 邯郸市一消费者七八年前购买的彩电在家中
起火引起火灾,这家14岁的孩子被烧成重伤,给家庭造成巨大的损失。
面对复杂的案情,邯郸市消协的工作人员几经协调,日前,终于使该消
费者获得了8.4万元的慰问金。
家住邯郸市东风街的张某于1993年2月7日,在邯郸市公交泰丰交电
商店购买一台标明产地为合肥的三洋彩电。1999年8月24日,这台电视
机发出一阵响声后燃起了大火,张某14岁的女儿被烧成重伤,财产也蒙
受严重损失。张某将此情况投诉到邯郸市消费者协会,据消防部门证实
起火点确为电视机。此后消协的工作人员遇到了难题:这台电视机的经
销商不知去向,原来的商店也改成了住宅楼,合肥电视机厂也已经倒闭。
工作人员通过中消协找到了三洋公司设在北京的中国办事机构——
——三洋电机株式会社映像媒体事业部。2000年4月,该部派人来邯处
理此事,但是张某早已将烧坏的电视机扔进垃圾箱。后经多方寻找证据,
证明此电视机的标志与三洋的有明显差别,其机芯由三洋件和日立件共
同组成。面对这种复杂的案情,消协工作人员先后4次与前来邯郸市的
三洋代表进行磋商,终于于近日达成一致意见:消费者张某获得了8.
4万元的慰问金。(记者 陈国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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