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因油烟噪音告倒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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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03月07日15:05 南方网
本报讯 (记者丰雷)由于深圳市福田环保局违法乱审批,深圳市梅林二村9栋的某某饼家加工食品产生的油烟、噪音污染竟困扰了该栋住宅楼居民近5年。深圳市民傅某气愤不过,将福田区环保局推上公堂。近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撤消被告福田区环保局于1998年8月6日对某某饼家的审批,深圳市民傅某拿起法律武器告倒了福田区环保局。
据深圳市民傅某介绍:1996年4月初,傅某向福田区环保局投诉他所在住宅一层的某某饼家,加工生产食品产生的油烟、噪音,严重影响住户的正常生活,福田区环保局经查证于1996年4月16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饼家于1996年5月31日停止营业,其后该饼家作过一些整改,然而,福田区环保局却以某饼家的整改代替停业处罚,并于同年8月批准其成立。傅某认为福田区环保局不依法行政,自1997年以来多次投诉,但环保局不予理睬。某某饼屋于1998年8月6日再次被福田区环保局批准设立,而且是永久性批准,于是傅某愤然将福田区环保局推上公堂,请求法庭判令撤消环保局对某某饼家的审批。
近日,福田区人民法院根据原告傅某和被告福田区环保局提交的证据材料及庭审质证,最后认为:福田区环保局作为深圳市环保局的下属机关,在执法过程中,除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外,仍应遵守深圳环保局公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福田区环保局批准福田区某某饼家成立,明显违反《深圳市餐饮业环保审批原则》机关条例规定。因此,原告深圳市民傅某依法胜诉。(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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