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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县城的秦光德、韦兰夫妇在周围人的眼里,都是有大本事的人。秦开修理店干得红红火火;韦专门跑大生意,如投资房地产、合伙投资工程项目等,据说还能帮人打官司。但在“三八”节前夕,这对“能干”的夫妇却双双入狱,究竟是怎么回事? 丈夫暗里制售枪支 37岁的秦光德是个“二进宫”的人(1983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刑1年,1986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刑3年)。1999年,秦在田林县城开了1间修理店,经营修理生意。然而,秦开修理店是假,制售手枪是真。从1999年至2000年5月,他私自制造猎枪3支,仿左轮手枪6支,仿“五四”手枪3支,分别卖给田林县一些单位的职工和一些乡镇的农民、个体户等。后经人举报,秦被抓获。经百色地区公安局对其中的7支枪进行技术鉴定,证明均具有杀伤力。 妻子是个诈骗犯 在秦光德制售枪支的同时,他的老婆韦兰做起了诈骗的行当。1998年1月,韦兰找到田林县供销系统的陈某,说自己在百色市投资房地产,很赚钱,要求陈借钱增加股份,借款期限为1年,每月按20%计息兑付。陈信以为真,就动员其妹借钱给韦。还带韦认识了田林县某单位的干部潘某。陈某等3人共借给韦兰8万多元。几个月后,他们见韦不按时兑付利息,便多次去找她,可韦总是以种种理由推托,不予兑现。后经他们多方调查,才发现被韦兰骗了。韦兰除了偿还3人1万多元借款外,其余的借款都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韦兰不仅以投资房地产为名骗钱,还以合伙投资工程项目为名行骗。1999年4月,她又找到曾借钱给她“投资房地产”的潘某,以自己正与田林县某银行行长等人合伙投资工程项目为由,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骗走潘某4万多元。此外,韦兰还以做香烟生意和帮人打官司为名,诈骗了近8万元。韦兰诈骗屡屡得手,最“高明”的伎俩就是许诺给高息,受骗方往往是财迷心窍,以为财从天降,殊不知被韦兰骗得血本无归。 韦兰把骗到的钱拿去吃喝玩乐,到案发时,几乎所有的钱都花个精光。但多行不义必自毙,由于她诈骗金额近20万元,构成了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而她的丈夫秦光德因犯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也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生活报记者谭焱 覃丽 通讯员梁品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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