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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中高层职员:休息日加班不加薪 在某外企工作的李小姐最近几乎在每个周末都有加班。公司有明文规定,员工到一定级别或者工资收入达到一定标准后就没有加班费。她是公司部门经理一级的,自然没有加班费。而公司的秘书、文员,只要是在休息日加班,加班费一分钱也不会少。 据了解,类似情况在外企比较普遍。孙小姐在一家著名的美国公司做高层研究人员,尽管月收入不菲,但几乎每天都要工作很晚才回家,周六、周日加班更是常事,同样没有加班费。如果按法律规定,加一天班,公司至少支付600元。 外企老板:加班费含在工资里 对于部分员工未获加班费,多数被采访的企业老总回避此问题。一位不愿透露姓名和单位的企业老板告诉记者:这些只加班而不享受加班费的员工多属于公司中层以上管理者,他们的薪酬已经远远高于普通员工,这部分薪酬里本身就有一部分被视为加班工资。 关于外企员工加班费问题,北京外企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分公司副总经理樊进生认为,在外企中确实存在不给员工支付加班费问题,而且相当普遍,但主要是针对高层管理者或销售、研究等特殊部门。如果严格地按照《劳动法》来说,这似乎不合法,但要严格执行《劳动法》,在实际中又很难操作。 国有企事业单位:加班不加薪也普遍存在 休息日不给加班费的情况在许多国有企事业单位也普遍存在,特别是一些特殊职业,如警察、医生、新闻工作者等,更是如此。有些单位名义上虽有加班费,但多是象征性的加班补贴,并未按照法律规定将数额完全落到实处。有关专家认为,休息日加班问题之所以普遍存在又难以解决,主要是法律意识问题。在这方面,企业管理者往往比员工更需要提高。 劳动部门:不付加班费职工可举报 《劳动法》第44条对于加班问题其实规定得很清楚,比如: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市劳动和社会保险监察大队负责人明确告诉记者,企业只要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的加班费,而不应以是否为部门经理或者已达多少收入为不支付加班费的理由。而且无论是弹性工作制还是按工作量计算,都应对加班问题给个说法。如果没有倒休的话,就应当支付加班费。否则,任何企业的员工都可向所在区县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本报记者张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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