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新浪首页|免费邮件|用户注册|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万象 > 大众日报 > 正文
享受手机短信息服务
您还可以通过
新浪点点通软件
摩托罗拉6188手机
爱立信R380sc手机
西门子3518i手机
浏览新浪网新闻


许多济南贫困人口寄托法律援助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3月13日15:47 大众日报

  这把“伞”能为多少人挡雨

  屋漏偏逢连阴雨。家住济南市北园路附近的下岗职工李女士,春节前在一家私营企业打 工时,手指不幸被机器轧断。为了向企业讨个说法,3月8日一大早,李女士便来到省法律 援助中心,她一边哭诉自己的遭遇,一边掏出自己的特困职工证、失业证和身份证,向中心 的工作人员申请法律援助,要求老板对她进行伤害赔偿。

  其实对法律援助充满渴望的远非李女士一个。据统计,自1996年我省正式推行该项 制度以来,已有1·9万人加入到法律援助的队伍,3·4万人在法律援助的无偿支持下讨 回了公道。法律援助被誉为驶向弱者的“诺亚方舟”。

  然而有谁能想到,以扶危济困为己任的法律援助,如今其自身也到了难以为继,“等米 下锅”的境地。

  济南市历下区法院的何卫国主任介绍:“法律援助刚一推行时,律师接案的积极性还很 高,近年来有些案子,特别是刑事案件,找个律师援助一下已经比较难了。原因很简单,赔 本的买卖谁愿意老做下去?”

  据了解,随着法律援助的广泛宣传,许多求告无门的贫困百姓把打官司的希望寄托在法 律援助上。然而由于囊中羞涩,援助机构也爱莫能助——毕竟能获得援助的只是其中很小的 一部分。据省法律援助中心的郝海轮主任介绍,由于拿不出足够的办案经费,该中心对去年 省高院委托的200多个需要援助的案件,只受理了其中的三五件。

  在省法律援助中心简陋的办公室内,记者看到工作人员正紧张地忙碌着。中心的刘女士 说:“我们的条件算好的,目前很多基层援助部门由于经费紧张,打个电话也费思量,差旅 费几年不报已是家常便饭。在这种情况下还拿什么来监督办案的质量?有些不经过我们指派 的所谓援助,其合理性就很令人怀疑。”

  呼救者“嗷嗷待哺”,施援者却无米下锅,法律援助陷入困境,以至于有人发出这样的 疑问:法律扶贫还能撑多久?

  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

  提出这个问题,有的人可能不理解:援助不是无偿的吗,怎么又和钱扯到了一块呢?

  实施法律援助,目的就是维护弱者的合法权益,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对 受援助者,当然是无偿的,不收任何费用。但这并不意味着律师打起官司来就可以一毛不拔 。任何一桩官司,除了法律服务费外,还要支付不菲的差旅费、鉴定费、文印费、交通通讯 费等办案费用,每件案子平均费用算下来也在1500元以上。全省每年需要实施法律援助 的案子都在1万多件,办案经费少说也得2000万。

  目前各级援助机构可支配的钱,其来源无外乎两个方面,一是各级财政拨款,全省每年 总共200万,二是社会捐款,每年一二十万,可贵又可怜。这200多万作为各级援助机 构的办公经费和人头费已很紧张,能用作办案经费的寥寥无几。

  省法律援助中心的郝道方副主任说:“经济条件欠发达的广西,每件援助案子财政和法 院共同补贴2400元,我们却一分没有;今年江苏省拨给援助中心的办案经费就有80多 万,我们才给了15万。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这可能吗?”

  正在接受法律援助的临邑县张家庙村农民张长良流着泪说:“法律援助在帮我找回公道 ,可看着他们处处犯难,我心里真不忍啊。”

  谁给援助撑撑腰

  “既然没有办案经费,去年全省怎么还援助了1 万多件案子?”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在国家拿不出钱的情况下,法律援助中心只能采取‘不讲理’、 向下压的办法,让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来承担这一笔笔办案经费。”对于记者的疑问,省法律 援助中心的同志无奈地回答。

  见到恒益泰律师事务所的田景玉律师时,他正在忙于为薛玉泉案实施法律援助。田律师 告诉记者:“本来我们所每年都想多援助些案子,多为社会尽些义务,但心有余力不足。办 完案子,一沓沓发票递过来,你却没钱报销,真叫人着急啊。”

  着急的不只田律师一人。据了解,现在绝大多数律师事务所处在面向市场、自负盈亏的 爬坡阶段,能从紧张的业务中抽出律师来尽义务,并免收法律服务费已很不容易,再让他们 承担义务之外的种种费用,可谓得寸进尺;再说包袱重了,也不利于律师事务所的长远发展 !

  为了打破法律援助的资金瓶颈,许多西方国家已经将法律援助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建立 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资金保障制度。资金来源除了政府拨款外,还有信托基金,社会捐助,律 协捐助,受益者的交费和分担费用等等。可谓渠道广泛,基础雄厚。这些做法很值得借鉴。

  3月1日,《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正式实施,其第二十五条规定:法律援助经费通过 多渠道筹集解决。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法律援助机构通过 接受社会组织及个人捐赠等合法途径筹集资金,作为法律援助经费的补充。

  新条例的实施,拓宽了法律援助的资金来源,当务之急便是认真落实《条例》,彻底打 破“资金瓶颈”。

  法律援助大庇天下寒士,让人们以平等的身份站到了法律的面前,现在到了人们拉它一 把的时候了。


相关论坛】 【关闭窗口

 新浪推荐
图文专题:日内瓦国际车展
新浪网网友个人专辑全新改版
健康专题:春天 别让忧郁沉重徘徊
强力推荐网友长篇力作:不死鸟
竞技风暴举办2001赛季甲A有奖竞猜
打卡聊天每天得文曲星、MP3、手机
新浪网滚动新闻每日1700条
新浪网独家推出“牛县长日记”




新闻查询帮助及往日新闻

新闻中心主编信箱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 1996 - 2001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