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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日本报刊出《忠贞公证》后,引起了读者的浓厚兴趣,一大早,6757777热线电话就响个不停,近百读者打进热线对这一非常话题各抒己见。一时间形成了正反两大阵营 反方:“忠贞公证”给婚姻戴上了又一道枷锁 杨崇义女士认为,忠贞只能是情感上的事情,是夫妻双方之间的信任,只能用心来体会和交流。忠贞只能属于道德规范的范畴,不能使法律介入其中,否则它将是又一个枷锁。事实上,一旦戴上这个枷锁,根据人们逆反心理的规律,背叛忠贞的事件或许会更多,只是手段可能更加隐蔽罢了。 读者黄高认为,忠贞公证完全没有必要。婚姻是心灵的沟通与交流,不应与物质联系在一起。忠贞公证的另一种目的就是想获得对方的财务,这就失去了婚姻的基础。 读者李云川认为,婚姻本身就是一种付出,当一方遇到工作、生活上的困难、迷惘时,对方应积极地予以帮助,而不能有言在先,作什么忠贞公证。当对方在情感上出现波折时,就拿着对方的财产一走了之,这样的婚姻还有什么意思呢 曹先生认为,未婚妻要求未婚夫作忠贞公证,这是女性不自信的表现。女性应自立、自强,用自己的能力和工作业绩来征服男人,这样的爱才是持久的,否则,即使作了忠贞公证也没有用。 信都律师事务所徐海峰律师认为,结婚是男女双方永久共同生活的意思的表示,不能设置感情之外的前提条件,否则婚姻就变了味,也与现行婚姻法不吻合。 正方:忠贞公证不失有一条维护夫妻关系的途径 双林路刘长清认为,现在婚外恋的情况时有发生,通过忠贞公证不能说就不是一条杜绝婚外恋的好办法,市场经济条件下就是要通过经济制裁能吓住一批人,让他们对一些不道德的行为望而生畏。 读者张超认为,夫妻忠贞已经列入了新婚姻法的讨论内容,这说明用法律来调整夫妻的忠贞关系不是没有可能,就此而言,作忠贞公证没有什么不妥,任何问题都先得尝试嘛,效果如何那是以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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