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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东省妇联于“三八”妇女节当天举行的法律咨询中,一位正向省司法厅干部哭诉的清秀女子引起了大家的注意。这位林姓女子的丈夫不仅包了二奶,还对她威胁道:“如果你敢采取什么行动,就别想再见女儿,你家里人也不会有好日子过!”犹豫数年之后,她终于在今年妇女节这天采取了行动。广东省妇联的庄伟燕律师为她提供了法律援助。生个女孩后被丈夫赶出家门小林是海南人,大专文化。 其丈夫是广州人,1992年去海南工作时两人结识,并于次年7月结婚。林说,刚结婚时,丈夫对她很好,后来丈夫在海南两年的工作期满,两人回广州后,丈夫对她便越来越差。1995年她怀孕了,三个月时,她丈夫竟然把她赶出家门。到后来确定孩子是个女孩后,对她更不好了,到1997年孩子一岁半时,干脆就把她赶回了海南。至于原因,小林只知道丈夫向来脾气不好,经常无缘无故地发火、打她,“看她不顺眼”就把她赶走。 小林回海南后,觉得没脸回娘家,只好住在海口一个朋友家,一年回广州看女儿一两次,即便是这样,她丈夫也总是催她快走。小林说,才5岁的女儿很恨爸爸,曾对她说过“我去把爸爸杀了吧”这样的话。 为见女儿忍辱做“二奶”保姆 就是在这段时间里,她知道丈夫在和一个湖南籍女人同居,一年多前那个女人走了,她丈夫又和另一个女人公然生活在一起,还把女儿带在身边同出同入,连去夜总会也带着女儿,本来就有支气管炎的女儿经常要在这些灯红酒绿、空气污浊的地方呆到凌晨两三点。小林说,现在女儿已经会玩骰盅了。 半年多前,小林回到了广州,她丈夫在员村租了房子与“二奶”同居,另外给她在邻街租了个极小的房子。为了能和女儿一起生活,小林过着屈辱的生活:白天到“二奶”家去帮忙做家务,下午把女儿从幼儿园接回条件较好的“二奶”家吃饭洗澡,晚上再把女儿带回小房子睡觉。至于生活费用,全靠丈夫心情好时随便给一点维持。她几乎忘了自己才是丈夫的合法妻子。 防离婚丈夫不留任何财产证据 她丈夫在大享“齐人之福”之时,对小林毫无顾忌,小林很轻易地就能拿到散放在桌面上的他和“二奶”的合照、情书对话等“信物”。记者看到了他先后与前后两任“二奶”的合照,带着孩子,亲密俨然一家;但另一方面她丈夫也很谨慎,为了离婚方便,他尽量不留下任何财产证据,如他只租房不买房,开了一年多的公司也是用其姐的小孩的名义注册的。 在省妇联,小林对庄伟燕律师说,她想离婚,不奢望能得到什么,只希望得到女儿的抚养权,她认为女儿跟着爸爸会学坏,她有能力把女儿养大成人。 妇女节那天,小林离开省妇联时,满脸的迷茫犹豫,她不仅担心案子的进展,还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她丈夫当晚从电视上得知她投诉的事情后,大发雷霆恶言威胁,但终于有所顾忌而没有出手伤人。 庄律师告诉记者,省妇联决定为小林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目前法院已立案。(新快报记者黄越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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