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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曾震动江城的“洪湖帮”暴力抗法案,昨日由汉阳区法院一审判决,3名主犯叶立新、邓仁珍、刘爱华均被判刑。 叶、邓、刘均系洪湖来汉农民,其中邓、叶是母子,捕前住汉阳区四新农场三分场。事情源于汉阳区法院去年3月21日的一份判决。因叶立新之父叶昌堂拒不履行判决及事后的和解协议,法院对其发传票也拒不到庭,汉阳区法院决定对他司法拘留。 去年8月9日中午12时许,法院执行人员到四新农场对叶昌堂依法执行司法拘留时,邓仁珍横躺在法院警车前阻碍执法。当日下午2时许,叶立新带头从警车车窗爬入车内,殴打干警张某,致使其头皮裂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 当日下午4时许,闻讯赶到现场的公安干警将邓仁珍从警车前移开后,叶立新手持菜刀追砍公安干警胡某等人,被当场制服带离现场。在旁的刘爱华伙同其他洪湖农民将干警洪某打伤,并围殴现场摄影拍照的两名干警,将价值1万余元的摄像机当场砸毁。随后,他们还将一干警甘某扣为人质,直至晚8时许,叶立新被释放后才将甘某作为交换放出来。其间,共20余名公安干警被打伤,多辆警车受损。 法庭认为,叶、邓、刘3人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3人3年、2年8个月、2年6个月有期徒刑。通讯员易志坚 高峰 记者杨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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