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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病去世还是用药有误 老人亡故半年未葬谁之过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3月17日11:46 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平安 荣忠)中国有句古话:入土为安。周至县一位年过七旬的老人亡故已半年时间了,因为一场医疗纠纷,老人至今仍未安葬。

  3月15日,记者来到周至县集贤镇新城村二组刘芙蓉家采访,刘芙蓉唯一的儿子周鹏接待了记者。走进周家堂屋,一具黑色的棺椁映入眼帘,灵堂周围悬挂的纸幡已经褪色。周鹏说,去年9月7日上午,他的母亲突然昏迷,家里人赶快叫来在附近开诊所的马宏涛大夫。随后,他按照马宏涛开的处方买来药品,让母亲服下。

  中午,他从另一姓张的大夫处得知,母亲患的是肠胃病,而马宏涛处方中所开的药品“炎痛喜康”和“甲灭酸”可能会造成胃出血。下午6时许,他的母亲开始吐血,张大夫开了止血药。次日,他将母亲送到户县人民医院救治,住院期间,他母亲出现便血症状。后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认为,他母亲患有胃溃疡,9月16日,他母亲出院,回家没几天就去世了。

  周鹏认为母亲的死与马宏涛的用药“失误”有很大关系,他就此事和马宏涛谈了多回,但一直没有结果,两家人甚至为此发生了多次冲突,惊动了派出所和法院。他多次找县卫生局,但卫生局至今没做鉴定。

  2月14日,周至县卫生局向集贤派出所写了一份盖有卫生局公章的证明:“马宏涛诊所未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所发生的医疗事故不能鉴定,特此证明。”但周鹏认为卫生局应该做鉴定,他的理由是,马宏涛一直开着诊所,同时他也是集贤医院的医生,属卫生局管。

  马宏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是集贤医院的内科主治大夫,去年8月,因医院搞基建,他便开了诊所,挂的是集贤医院门诊部的牌子,他与医院还就有关事宜签了协议。他认为周鹏母亲的死和他没有任何关系。因为病人及其家属隐瞒了便血病史,户县医院的病历证明,病人在发病前已便血10天;“炎痛喜康”和“甲灭酸”两种药是针对病人的关节炎开的,这两种药虽是胃病慎用药,但自己是按常规剂量开的,病人仅服了一次,不会造成出血。他说,周鹏对此如有异议,应该通过正当渠道解决问题,不应多次上门来闹。

  周至县卫生局的朱局长对记者说,他对此事不是很清楚。马宏涛的诊所有无执业许可证他也不清楚,但如果没有,此事就不在鉴定范围之内。他不知道卫生局向集贤派出所出过证明。集贤医院与马宏涛签有协议之事他也不知道,如果医院确实与马宏涛的诊所存在隶属关系,他们将追究医院责任。他说,周鹏前几天才向医政科递交了要求鉴定的书面申请。卫生局办公室赵主任表示,那份证明是办公室出的,但要表达的意思是:“医疗鉴定随后再说。”

  周鹏说,讨不到说法,他就不能将母亲安葬……那么,这场长达半年的纠纷何时才能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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