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白水法庭庭长酒后驾车肇事致一死二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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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03月19日13:20 华商报
本报渭南电(记者李明特约记者王咸阳)2月23日傍晚,白水县法院尧禾法庭庭长张某在酒后驾驶警车返回县城途中,将正在公路边行走的三位农妇撞倒,造成了一死两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张某置死伤者于不顾驾车仓皇逃逸。
被撞的三位农妇竟是一家人,三人原本是妯娌。受伤的王珍侠、高金梢正在白水县医院接受治疗,高金梢的二嫂、今年62岁的冯新兰已不幸身亡。记者昨日到医院看望了王珍侠、高金梢。据她们讲,2月23日傍晚,她们妯娌三人回家途中,一辆警用北京吉普车从后边冲上来,将正在公路边沿行走的3人撞倒。连停都没停,就开走了。高金梢说,她和大嫂王珍侠被撞倒在路旁的麦地里后,她摸到王珍侠身边喊着大嫂却怎么也喊不应;她又爬到二嫂冯新兰身边,见二嫂浑身是血躺在公路上,已经惨死。
事故发生后,白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立即在全县范围内进行车辆大排查。24日中午,肇事车辆被找到,公安机关随即传唤了驾车的张某。据办案民警介绍,张某肇事后的确没有停车,而是冲下路面接连撞倒数棵梧桐树、花椒树后逃逸,肇事前张某曾饮过酒。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无证酒后驾车造成一死两伤的重大事故,且在事故后逃逸,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目前,张某已被警方取保候审。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白水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张晓康。他说县上相当重视此事,县上有关领导已责成公安部门依照法律程序公正办理案件,待有关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将对张某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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