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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南3月18日讯 今年三八节,19岁的姑娘小丽违心地与老板签下了协议,接过了老板为她工伤致残所支付的7000元赔偿金。但是,姑娘的心里一直在滴血:我的左手就值7000元吗?近日再次来到省城的小丽表示:我要拿着这些钱去打官司! 19岁的张雪丽来自河北省泊头市交河镇。去年3月初,她来到济南市七贤镇朱庄,在个体老板徐某的馒头房做工。2000年4月18日凌晨3:30,小丽像往常一样起床做窝窝头、馒头。不曾想老板前夜更换齿轮后没有合上护盖,小丽推上电闸,刚刚把手伸向面板,左手便被飞转的齿轮吸进机器,等工友断电救出小丽时,她的左手食指、中指已被齐根截断,左胳膊上一片血肉模糊。小丽住进省煤炭医院,治疗达一个多月,左胳膊缝合100多针,左手虽做了移植手术,但拇指无法动弹,左手已经丧失劳动能力。出院后,小丽回到老家养伤。后几经协商,今年3月8日,老板同意一次性支付小丽7000元现金,协议上规 定“双方永不反悔”。但小丽表示,左手伤残,关系一生,赔偿实在太少。 3月12日,不甘就此罢休的小丽只身回到济南,找到几家律师事务所询问。在得到肯定答复后,小丽决定诉诸法律,起诉老板。她告诉记者,之所以接受7000元的赔偿金,是因为家里实在太穷,她是准备用这些钱来打官司的。(记者 张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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